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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瑞安市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

时间:2022-02-17 11:47:30       来源:浙江法制报

近日,瑞安市陶山镇一家电子烟具店收到了该市烟草专卖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000元。

通过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执法部门对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是2021年6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电子烟纳入监管后,瑞安市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又一次探索。

2021年5月,瑞安市检察院陶山检察室主任潘培东参加陶山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时,参会人员关于“某校学生吸食电子烟”的发言引起了他的关注。会后,他第一时间赶往该校,向老师和学生了解,发现已有20余名学生吸食电子烟,且个别学生出现上瘾现象。“学校附近有好几家电子烟体验店,不仅出售电子烟给学生,还诱导学生转发微信朋友圈获取优惠。”该校负责人表示,此前学校和学生家长多次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但由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尚未实施,行政部门只能对售卖电子烟的商铺进行警告。潘培东还了解到,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仍有商铺私下通过微信等网络销售方式向未成年人贩卖电子烟。

陶山检察室与第八检察部迅速联动,将线索反馈给瑞安市烟草专卖局。市检察院与市烟草专卖局召开“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并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多次就取证、监管等问题深入交流。

2021年11月,市检察院向市烟草专卖局公开宣告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我们通过询问学生、提取学生与涉案商家微信聊天记录和购买转账记录等,锁定了涉案商铺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证据。”检察机关建议依法查处涉案商铺,加强对电子烟销售点、烟草专卖销售点的普法教育。

同时,市教育局、市市监局、陶山镇政府、学校等代表也在公开宣告送达会上,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建议书送达后,市烟草专卖局立即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学校周边零售点及辖区电子烟实体店的基本情况,建立销售网点档案,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开展动态监管。同时,持续推进校园周边不符合规定的烟草零售户清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标签: 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行政处罚 电子烟体验店 网络销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