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良好的消费环境不可或缺。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修订出台了《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优化消费环境。
据了解,《办法》明确,通过建立放心消费创建的科学导向,让消费者消费更安心。聚焦市场主体、行业和区域3个层面,认定一批消费环境优、示范作用好、社会影响大、文明程度高的创建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此次修订特别注重将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放心消费创建的重要导向,充分吸收近年来江苏省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实践成果。截至目前,江苏全省共引导14.6万家企业加入退货联盟,今年上半年共退货28.67万余件,为消费者退款金额达9945.5万余元。
《办法》提出,通过加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的质量控制,让消费者消费更放心。建立严格的程序,纵向方面,从县到设区市再到省,进行层层审核把关;横向方面,全面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放心消费创建成员单位、消保委的意见,确保创建示范认定经得起全方位检验。建立创建周期制度,设置两年的创建周期和科学的评估标准,实施“自愿申报—批准创建—自主创建—评估认定”的流程,对标对表开展评估验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不定期检查、数据联通等方式,强化后续监督,实现能进能出,保障创建示范认定质量。
通过提升放心消费创建的参与程度,让消费者消费更舒心。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城市乡村、商品服务、网上网下、生产流通4个全覆盖目标,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延伸。如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引导鼓励酒店预订、旅游等服务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探索在电商平台领域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新型消费需求;大力推进厂商一体化,引导省内重要生产企业加入长三角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联盟。通过推进4个全覆盖,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付制度,全方位带动消费环境整体优化。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抓好落实,重点做好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的后半篇文章,此外,还将联合江苏省消保委修订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既要将无理由退货向服务领域拓展,更要在同品牌连锁实体店、厂方直营实体店、商场超市中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努力创造高品质消费环境,让消费更安全、更放心、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