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业 >

曲靖推行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给予举报人奖励达17.55万元

时间:2022-08-22 10:01:21       来源:云南日报

今年5月以来,曲靖市全面推行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企业内部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形成了“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监督”的氛围。

7月1日,富源县能源局接到“后所镇庆云煤矿存在违法生产等违章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后,立即成立联合核实组,于7月2日至8日深入庆云煤矿,通过核查监控录像、入井检身记录、人员定位系统考勤记录等方式,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经核实,庆云煤矿不存在违规采掘行为,但煤矿于6月24日、26日、28日确实存在部分职工未携带标识卡、未登记下井的情况。

针对煤矿存在的问题,富源县能源局作出处罚煤矿83万元、矿长3万元,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并挂黄牌管理的处罚决定,并给予举报人12.95万元的奖励。

“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行为,我深感愧疚,坚决服从处罚决定。”庆云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登松说,公司已经在第一时间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严格对照规定标准整改,并组织全矿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曲靖市推行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以来,通过网络媒体和宣传海报向社会征集线索,全市共接到举报线索6条,经过组织核查、专班现场核查或移交县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对情况属实的3个煤矿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120万元,按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17.55万元,2条线索反映事项不属实,1条线索正在核查中。

标签: 云南曲靖市 煤矿安全生产 举报奖励制度 庆云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