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博主拍摄吃“鲨鱼”视频走红网络。经查,视频中的“鲨鱼”竟是从东山购买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月8日,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颜某某,决定批准逮捕。
今年7月中旬,一段由四川南充一名叫“提子”的网红博主所拍摄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该网传视频显示,“提子”在某海鲜超市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形硕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视频称“大白鲨”长约2米。在城里摆拍后,这条“鲨鱼”又被运到“提子”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分割。“提子”在室外烧了一口大锅,夸张地用了很多调料,尾部用来烧烤,鱼体上撒满了红色调料。
有科普博主反映,视频中的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以上相关信息引起四川警方重视,对涉案情况进行查处。经查,该条鲨鱼从福建东山县购买而来。接到四川警方移送的案件后,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2022年9月5日,经该局侦查后,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该院审查查明,2022年4月10日,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男,渔民),在拖网作业时,捕获到一条重约150斤的大鲨鱼,并将其冷冻在船内冻库里准备销售。几经折腾,这条鲨鱼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一名叫金某某(女)的手中。
2022年7月12日,金某某在视频平台发布了鲨鱼的相关视频,引起当地警方重视,但鲨鱼已仅剩残余骨头。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对送检的鲨鱼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此组织样本属于软骨鱼纲鼠鲨目鼠鲨科的噬人鱼种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沈某某、颜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据闽南日报
※新闻助读
非法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最高可判刑10年以上
噬人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