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重点推动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等惠老工程。按照户均3000元补助标准,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全省将完成不少于2.5万户的改造。
每年不少于1500万元
用于适老化改造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退化,对家庭住宅的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要求更高,云南省大多数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房屋建设年代早、房屋老旧,给居家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从2021年起,云南省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资金,按照户均3000元补助标准,支持全省分散供养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2021年云南省共完成6243户改造,2022年全省安排8000户改造,到2025年,全省将完成不少于2.5万户的改造。
已开办“老年幸福食堂”347个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继续开展“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行动。近年来,云南省利用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等资源,引入餐饮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政府提供场所、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老年幸福食堂或提供送餐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
省级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老年幸福食堂”给予3万—2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目前,全省开办为老年人供餐的“老年幸福食堂”347个,有效解决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
推进《云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
“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加快推进《云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制定出台全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聚焦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需要、照护需求、社会参与等内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失能、重残、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在城镇地区发展“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在家庭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在农村地区建设“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在乡级以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主,在村级依托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养老服务。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
同时推动“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护理看护、康复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
建立养老机构风险管控名单
“十四五”期间,持续严厉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
除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外,通过网站、电视、报纸、互联网、短信等发布风险提示,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机构、进家庭。
在全面完成养老服务机构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精准定位风险,重点对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并按照“一院一策”,统筹推进、分类处置,有效化解存量风险。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62家机构存在苗头隐患问题,1家养老机构纳入“黄”色风险等级管控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