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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刘明解读说,主要通过“试点、政策、资金”三个抓手,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 一是试点赋能。2021年,遴选了首批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63个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方案》提出,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再遴选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主要目的就是要推动试点城市和企业当好改革“先遣队”,出台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加快形成“头雁效应”。 二是政策赋能。《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主要考虑就是要让“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支持政策看得见、摸得着,让产教融合型企业真正尝到甜头、得到实惠。在这方面,《实施方案》针对每一方面都列出了具体支持措施。下一步还将大兴调查研究,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面临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 三是资金赋能。本次《实施方案》的一大亮点,就是重点梳理总结了三类资金渠道,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此外,还有各级财政资金、开发性金融、商业贷款、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可以说,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撬动,各级各类资金协同发力、共同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投融资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在重点任务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鼓励引导职业院校,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 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加大投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 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探索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